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诉讼效率,优化司法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本(试行)的通知》,化隆县人民法院自2025年1月1日起积极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
1月7日上午,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马某来到化隆县法院咨询立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马某迅速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的相关信息,仅用5分钟,便顺利完成立案,这是化隆县法院受理的首份要素式起诉状。
自要素式起诉状推行以来,立案庭为当事人提供最新的起诉状、答辩状模版,当事人只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即可进行线下立案。对于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按照平台已生成的模板进行起诉,便于准备诉讼材料。截止目前,已指导当事人线下、线上填写要素式起诉状15份。
要素式起诉状,一方面可大幅提升立案效率,当事人只需按要求清晰填写和勾选关键信息,即可办理立案。另一方面,案件审理进程得以加快,法官拿到要素式起诉状后,能迅速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庭审过程中更有针对性的调查、质证和辩论。
此外,要素式起诉状还有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其清晰的结构和明确的指引,帮助当事人梳理思路,全面准确地表达诉求,避免因诉讼经验不足导致诉求表达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为当事人起诉减轻了时间和成本压力,实现了司法便民与审判效率提升的共赢,前来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的当事人也对要素式起诉状的使用赞不绝口,解决了老百姓不会写诉状的烦恼。
下一步,化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推广、应用工作,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标尺,不断挖掘司法便民新举措,优化改进立案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智慧诉讼服务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