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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度保险公司开展保全担保业务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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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琦  发布时间:2024-12-27 09:13:37 打印 字号: | |

各保险公司: 


为切实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提高保全率,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财产保全中的作用,规范保险机构在财产保全中的范围和程序,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规定(试行)》通知,我院引入保险机构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机制。2024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等七家公司为了便于开展保全担保业务,向我院进行了报备,并获准在全市法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

2025年,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确保诉讼保全担保工作顺利、安全的开展,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更好地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决定,对保险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其他公司实行审查制度。现邀请有意愿在本院辖区法院开展保全担保业务的各社会保险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前到本院进行备案。

联络人:立案庭 刘琦

电话号码:17797020059

座机号码:0972-8683566

备案材料:备案书壹份(含:单位简介、备案说明、营业执照、保单保函样本、纳税证明、偿付能力报告、公司资信证明、服务承诺等)

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唐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