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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八五”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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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东中院  发布时间:2024-05-09 11:11:23 打印 字号: | |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宪法法律,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海东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以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民法院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到2025年,人民法院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法院干警开展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实现审判职能与普法责任深度融合,通过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创新思维,贴近民心,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大局。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4.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普法内容

(一)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工作,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牵头部门:研究室  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新任法官、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宪法宣传九进+”,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多样化、全覆盖,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尊崇宪法,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研究室  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深入解读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人民法院干警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聚焦群众关心的“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校园欺凌”等热点话题,积极宣传《民法典》相关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动漫、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综合运用全媒体、全渠道传播手段宣传解读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领域开展的生动司法实践,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中国人警察节”、“三·八”妇女节、“女法官国际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邪教宣传”、“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公共安全、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和校园欺凌、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退役军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法律援助等主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探索多种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工作受众面。充分利用法院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针对青少年、企业职工、老年人等不同群体,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宣传重点,以各类重大节点为契机,通过动漫、音乐、漫画等表现形式开发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普法产品。同时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宣传主阵地上开通互动板块,实现群众线上学法,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法院广大党员干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警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内法规宣传报道,开设党内法规学习和智慧党建开展平台,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六)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针对审判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广大群众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讲,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对新出台的法律等知识,进行积极有效的法律解读,大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七)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结合司法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法院审判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让人民群众从执法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充分运用开庭、法律风险警示、典型案例发布、旁听庭审、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向社会以案释法,利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法规。加强诉讼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编撰和整理,以案释法要依法进行,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有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八)扎实开展“法律九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精心设计载体,不断推进“法律九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综合利用“报、屏、网、微、端”等平台,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宽角度的普法宣传。重点结合“三八”妇女节、“女法官国际节”、“法治宣传日”、“12·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审判领域特点,开展以实体和程序法为核心的司法审判普法工作。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2.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学法培训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普及国家根本法及法律法规。

牵头部门:研究室  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3.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开展审判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广大干警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加快补足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干警的素质,能力、着力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法院广大干警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聚焦重点对象开展常态化普法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警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判职能作用,依托新组建的少年法庭,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知法懂法守法习惯。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院开放日、法官讲法治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授课、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及云上法治授课活动。就网络安全知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电信网络诈骗、学生毕业后就业合同、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知识进行宣讲。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提升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整体合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3.加强企业家法治教育。依托与工商联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在持续深入开展“法润企业”等活动基础上,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家和商会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公开审理涉企案件,听取企业、企业家法律服务需求,促进企业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二)坚持围绕司法全过程开展精准化普法

把普法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新制定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案件审理、解决矛盾纠纷中学习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明晰法理。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裁判文书直接反映案件的裁判依据和理由,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落实法官以案释法治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积极动员人民陪审员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法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退休法官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继续加强青海法治报社、海东日报社合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审理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让典型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三)坚持通过司法实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坚持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德治教化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以案弘道、以法为媒,认真梳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各族群众司法期盼,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全市法院为公正司法做出的不懈努力,更加清晰生动地标记海东法治发展与进步的轨迹。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法院系统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人物,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坚持全面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普法活动。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诉前或者诉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资源向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下沉,依托平安海东建设,依靠基层党委政府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坚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性开展普法

不断创新全市法院法治宣传教育的体裁、形式、方法、手段,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普法宣传,着力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把握短视频发展趋势,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扩大移动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全国法院“金法槌奖”等各类普法视频评选活动。建设融“报、屏、网、微、端”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体系,不断拓宽普法平台和渠道,实现全景、立体式普法。充分运用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四大平台以及门户网站,展现阳光司法,为全民学法用法提供有力支撑。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八五” 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要把普法宣传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八五” 普法宣传工作的全面实施。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切实要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强化制度保障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为顺利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普法工作调研力度,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办案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不断提升队伍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

 (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主动配合中共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八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评估、终期总结验收。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出现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认真总结推广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法院之间的交流和借鉴,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责任编辑:马源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