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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燕院长向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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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增林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1:10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海燕在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2023年法院工作,指出,过去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省法院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持公正与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34017件,办结31731件,同比分别上升34.9%和39.5%。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850件,办结1627件,同比分别上升36.6%和34.6%。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铸牢忠诚品格、把稳司法审判工作方向舵,夯实安全基石、打好维护安全稳定主动仗,优化司法服务、提升保障经济发展新动能,办好为民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强基导向、培育法院队伍核心战斗力,扎扎实实、踏踏实实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海东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全体干警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勇立潮头、争创一流,11个集体、5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互助法院双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家事审判团队被授予第三届“青海榜样”,化隆法院立案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民和法院荣获青海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中院5名干警营救落水女孩的先进事迹受到群众广泛赞誉。中院新审判业务用房顺利竣工并乔迁新址。

同时,报告客观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2024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准则、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首位要求、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作为首要标准,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抓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全方位推动海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唐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