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中院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召开前,审委会委员针对所领学的内容进行了提前熟悉掌握,在领学过程中对相关法律的修订背景、修改重点及适用方式作了详实说明,并对两份司法建议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与会人员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推进贯彻落实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一体落实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司法建议对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将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有效防范举措,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提出有效可行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商,定期召开商会议,积极探索快速办理机制,实现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学深悟透相关法律知识,精准把握内涵要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醉驾案件的审判工作。要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类案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做到全市法院审理醉驾案件的量刑均衡,同时,做好对被告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
二是以“良方”助“善治”,深入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党委领导下,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落实措施,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切实抓好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大提升”。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党员干部要精通,人民群众要知晓”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拓深延展社会宣传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