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意见。海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是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的重要阶段、主题教育批次衔接的关键节点、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当前和今后海东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市委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海东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努力把市委擘画的宏伟蓝图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即将开始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融合在一起,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善于站在政治的高度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二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职能、扎根司法实践,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社会大局发展稳定、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地”建设、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法院贡献。三要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永恒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守“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高质量司法推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四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