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要闻
纷争持续一年半 喜拿钥匙迎新家
分享到:
作者:冶海玲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4: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撤回一审起诉、反诉及二审上诉。

2019年10月8日,蒲某某与海东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蒲某某购买海东某公司开发的乐都区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总价款为793339元。合同签订后,蒲某某付清全部房款。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但因案涉房屋阳台的推拉门未安装,蒲某某一直与置业顾问和公司交涉,直到2022年5月19日,海东某公司才将案涉房屋的阳台推拉门安装完毕后通知蒲某某收房。蒲某某遂起诉至乐都区人民法院,要求海东某公司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海东某公司亦提起反诉,要求蒲某某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本案经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及反诉请求。在二审中,鉴于双方意见分歧不大,在庭审结束后主审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海东某公司真挚的向蒲某某表达了歉意,蒲某某欣然接受海东某公司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本次调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让当事人在柔性司法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离别前蒲某某欣喜的向主审法官诉说谢意:“纠纷持续了一年半,同期的业主都已装修好入住了,今天真的非常谢谢法官们的调和!我也拿到钥匙要入住新房子啦”。


 
责任编辑:唐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