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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害难赔偿 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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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和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16 11:05: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损失共计80000元。

案情经过:甘肃某劳务公司雇佣白某从事电解槽维修劳务,并与之签订了用工协议,且在保险公司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险。2022年2月份,白某被派遣在本县马场垣乡西部水电务工时,因车工操作不当导致白某右手拇指受伤、末节指骨骨折等,经鉴定,白某构成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数额等事宜反复协商,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白某遂将该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民和法院。






处理结果: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经过,积极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找出争议焦点,耐心同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对白某的损失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确认,对劳务公司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受害由谁赔偿等法律规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劳务公司当庭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0000元。



 
责任编辑:董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