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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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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顺丽  发布时间:2022-12-26 11:08:47 打印 字号: | |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12月15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特别邀请了海东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律师协会等13家联调单位参加,积极动员各联调单位持续用力、砥砺奋进,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有效巩固提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成效。海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如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和诉调对接工作格局,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落实好诉讼服务行为指引,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重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一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基础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矛盾纠纷多发,诉讼案件激增,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更多的解决纠纷途径。二要坚持务实管用,全面优化人民法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人民法院作为参与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诉源治理中切实发挥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三要突出强基导向,着力强化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配套保障。要切实发挥好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平台作用,把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人民法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四要强化诉调对接,着力打破“联而未调”的现状。近年来,虽然全市法院普遍与司法局、工商联、公安交警、妇联、消协、律协、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建立了联调机制,但联调机制发挥的并不理想,基本上处于“联而未调”的状态。为打破这种状态,联调单位需要更加积极发挥联调作用,以此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五要坚持人民至上,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关口前移、工作下沉,积极采取措施把司法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基层,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六要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法院要切实扛稳维护一方和谐安全稳定的主责,“一把手”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各环节对应的工作职责,确定落实分管院、庭领导的责任主体,建立起整体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托乡镇将诉源治理工作具体化、清单化,协调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等,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确保诉源治理和“三进”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就全市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及诉服指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部分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中院还与13家单位签定了《多元解纷合作备忘录》。特邀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法院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及中院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董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