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是全省最大的农业区,也是多民族聚居区。近年来,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海东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省情市情农情认识,立足广大农村,以“一站式”建设为主线,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铸牢司法守护民生之盾,不断探索出一些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可借鉴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聚焦民生保障
法治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民之福祉,法之所系。在疫情大战大考面前,海东市两级法院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努力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化解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纠纷,办理了一批促进家庭团结、倡导公序良俗、维护社会诚信的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探索建立涉妇涉幼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等行为予以训诫,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对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巡回办案、调解等方式,使400多名留守儿童重返校园。
创新家事审判
深耕细作温暖万家灯火
海东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召开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现场会,深入挖掘各县(区)法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下大力气研究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家事审判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推送家事审判工作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家事审判“海东经验”。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返还彩礼等具体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和共识,经法官会议专门研究,形成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返还彩礼问题的会议纪要,海东市中院出台《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返还彩礼问题的意见》,解决了长期困惑家事法官的这一问题。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家事审判“和”文化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第十三届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引领清风正气
发挥案例德治教化作用
去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德治教化作用,发挥好“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海东市中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大媒体记者召开五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发生法律效力、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民间借贷八大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农民工讨薪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各族群众司法期盼,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海东市两级法院为公正司法做出的不懈努力,更加清晰生动地标记海东法治发展与进步的轨迹。
作为目前全省法院系统发布典型案例最多的法院,今后,海东市中院将坚持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德治教化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以案弘道、以法为媒,通过司法案例让崇尚和践行社会美德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护航“一老一小”
司法亮剑守护朝夕安宁
近年来,海东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海东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聚焦“一老一小”,立足自身审判职能,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到各个审判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法治护航“一老一小”合法权益,有力增进了“一老一小”的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系列宣传活动以及“喜迎二十大 司法护航‘一老一小’”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心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海东市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发布典型案例。今年9月22日,邀请主流媒体对乐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予以广泛宣传报道,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创造美好幸福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服务乡村振兴
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土壤
海东市两级法院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为工作重点,突出服务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这一主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大局,贯彻落实《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婚约彩礼等家事纠纷案件审理力度,引导各族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服务乡村振兴。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办案向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案件当事人所在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推进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将90余名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化隆县法院为满足拉面从业人员司法需求,推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成立“拉面巡回法庭”,让更多拉面人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成本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让拉面产业在诚信、守法的契约原则下良性发展,为拉面产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乐都区法院与4个行业领域建立专业调解组织,促进案件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平安区人民法院通过“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开展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互助县法院派员进驻“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发挥“老刘调解室”的辐射作用,在3个村(社区)挂牌设立“无讼村”示范点,依托北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打造生态旅游特色法庭,围绕班彦新村建设发展打造服务乡村振兴专业法庭。民和县法院针对川口人民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受理婚姻案件数量较多的实际,将其打造为家事审判法庭。海东市中院出台12条措施,将便利群众、减轻诉累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完善法庭工作室和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形成“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百姓说事”工作合力,不断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今后,海东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海东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服务大局书写忠诚,以司法为民诠释担当,以公正司法彰显使命,为“五个新海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