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要闻
海东中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研讨会
分享到:
作者:文惠庆  发布时间:2022-09-30 16:40:56 打印 字号: | |

9月28日下午,海东中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4名同志结合会前自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学习研讨。

会议强调,《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出版发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党的思想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以统一思想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全体成员要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出版发行为契机,在学深悟透、真学笃行、融会贯通上持续用力,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一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筑牢政治忠诚上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筑牢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能力的重要途径,与第一、二、三卷贯通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深学细悟第四卷的核心思想和精髓要义,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等治理智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在实践历练中提高政治能力,在实际行动中体现政治忠诚。二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司法为民行动自觉上。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实践最深沉的底色和份量。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三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蕴含其中的强大真理力量,加深对“十一个坚持”的系统性把握、体系性理解,吃透基本精神,掌握丰富内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践行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上。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坚持自我革命”伟大历史经验内在机理上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全省全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