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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 奋楫争先 改进作风
——海东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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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富玉  发布时间:2022-09-16 18:13: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9月16日上午,海东中院召开“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及省高院《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 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体成员认真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专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有关内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刻回答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开好党的二十大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所蕴含的思想伟力、真理力量和实践要求,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省高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面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友好、创新开放、文明和谐、人民幸福、政治清明的现代化新青海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指明了方向。全体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高院《意见》确定的9条措施,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在维护安全稳定上见实效,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下实功,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办实事,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谋实策,在改进司法作风上出实招,牢固树立“法官办案就是办当事人的人生”的理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向前发展的动力。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为一个整体,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紧紧抓好“落实”这个关键,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发力点,坚持线上线下工作同步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三要把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转变为知行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狠抓作风问题整改落实,持续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向善向好,努力形成勤廉履职、创先争优、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全体干警将好作风内化于信仰,外化为习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质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