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海东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经当庭调解,本案多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该案因一审原告张某某索要劳务工程款引发,诉讼标的额高达1000余万元,诉讼费用10余万元。该案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分包人等多方当事人;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挂靠关系、分包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因一审被告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除按正常司法程序送达、开庭外,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了解到各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意向,便多次接待并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本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的成功调解,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的诉讼效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是诉调并举定分止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