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办法》规定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政治督察组,于2022年7月5日至8月5日对市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并延伸督察部分县(区)法院。
此次政治督察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聚焦政治建设和职责使命,重点督察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自觉践行服务人民根本宗旨情况;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市委市政府16条要求情况;推进平安海东建设、法治海东建设和政法领域改革等职责情况;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以及履行执法司法监督责任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建设情况;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情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等。
政治督察期间,如需反映被督察对象上述方面情况的,可在工作日的8:30—18:00拨打电话0972—8612153或通过电子邮箱qhhdzfw@126.com,或投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联系箱内等渠道反映问题。所有受理事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督察组办公地点设在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181号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