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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作风建设会议和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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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增林  发布时间:2022-06-16 11:43:54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省作风建设会议和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负责人庭室参加会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工作,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现实需要。要把常态化开

展扫黑除恶斗争上升到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确保意志不动摇、思想不放松、行动不迟缓、力度不减弱。要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时刻做好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执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要立足法院工作,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做到快准狠,提升办案效率,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二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要深刻领会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作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政治任务,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入手,强化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找差距、补短板,知敬畏、存戒惧。督察部门要创新审务督察组织方式,科学把握司法巡查工作内容,着力强化对司法作风的督察检查。要严格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真正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党的二十大召开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需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是人民法院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法院干警义不容辞的首要责任,也是贯穿全年工作的主题主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统筹推进执法办案与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扎实做好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唐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