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和14日海东市人大受省人大委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率调研组深入开展海东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题调研。
调研组前往海东市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体举措、工作机制和经验成效,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会上,市中院和乐都区法院就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存在的短板、发现的问题及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尽汇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并就市人大调研组提出的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改革推进情况、执行情况及调查、审理中环境损害取证、定损、公益诉讼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随后,调研组前往乐都区迭尔沟三渝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马营乡湾塘村金鼎2号矿山、民和县中川乡美一村实地查看了相关案件中环境修复现状。看到受损环境修复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王佐龙主任表示,青海生态环境保持不易,生态环境一旦受到破坏恢复不易,海东市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惩戒与治理相结合,实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用司法护航绿水青山成效显著。
调研组要求,海东市两级法院要更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国之大者”,进一步以统筹环境审判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要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共同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要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培养一批具有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和审判团队;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延伸环境资源审判的效果,建立长效的环境法治宣传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