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改进各县(区)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审理周期长、审判质效不高、发重改判率占比较大等问题,海东中院民二庭一行四人前往各县(区)法院对建工类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
座谈会上,各县(区)法院就2020年-2021年度审理建工类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报,中院对近两年建工类案件的上诉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各县(区)人民法院存在的“建工类案件案由确定”“合同效力的认定”“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当事人申请鉴定需注意的事项”等共性问题及民和法院提到的“建工类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利息计算方式、标准”、乐都法院提到的“违约金如何调整”、互助法院提到的“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如何认定”、化隆法院提到的“合同无效后的工程结算认定”、循化法院提到的“咨询意见如何适用”等问题,从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需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与会法官就正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中院此次调研,旨在通过交流学习,树立两级法院正确商事审判理念,理清裁判思路,统一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法律规范的适用,努力适应新时代商事审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秉持“作品”意识,办精品案件。同时,也在加大条线指导力度,建立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两级法院法官、法官助理面对面的交流,弥补了通过二审程序个案监督交流的不足,学习和借鉴中实现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实现法院之间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参会法官均表示,通过此次调研指导,对建工案件的审理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受益匪浅,将以此次座谈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水平。同时,也期待今后与中院加强良性沟通,多形式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