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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两级法院开启“线上”办案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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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春霞  发布时间:2021-11-09 08:46:41 打印 字号: | |


面对当前省内外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海东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开启审判“云模式”“指尖诉讼”,满足了当事人异地诉讼需求。

海东中院:不见面无接触 防疫审判两不误

     面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审判工作有序进行,11月1日,市中院行政庭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系上诉人韩某诉某政府行政拆除一案,原定于10月19日线下开庭,开庭当日上诉人的代理律师行程码显示14天内到过兰州市,且未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报告,合议庭当即决定本案暂不开庭,并提醒原告的代理律师及时到就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合议庭与各方当事人协调沟通同意,在审判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努力下,该案通过互联网顺利完成开庭审理。

平安法院:连线“甘青”两地当事人 化解“婚约”财产纠纷案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平安法院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综合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稳妥有序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实现让诉讼服务不中断、司法为民不停歇。10月28日上午,一起“甘青”两地当事人因讨要婚约彩礼而引发的纠纷案,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在“线上”得以圆满解决。原告黄某系甘肃临洮县人,2017年外出打工时与被告星某相识并恋爱,次年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至今未领取结婚证,亦未生育子女。2021年8月16日,被告星某回娘家居住至今。

因举行结婚仪式前原告给三被告送彩礼金100000元,致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故其要求星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金。办案法官在了解了原被告双方基本情况后,首先通过视频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继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星某及其家人一次性返还原告黄某彩礼金40000元,并当庭在线上履行完毕。

互助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定纷止争不打烊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互助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诉讼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1月1日,互助法院立案庭速裁审判团队主审法官解统瑜通过微信平台成功调解六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包某某从事装修工作,2021年9月,雇佣六名原告到玉树州曲麻莱县干装修,工人干完活,被告包某某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劳务工资,六名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主审法官解统瑜收到案件后通过电话了解到,本案被告包某某在平安区,此时的平安区疫情严重,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包某某无法出庭应诉,故主审法官解统瑜在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后,组织六名原告与被告利用微信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11月2日,立案庭速裁审判团队主审法官保积乾通过微信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蔡某某把店面转租给被告邢某某,双方约定分两期支付转租费,但是约定期限已过,被告邢某某拒绝支付剩余的10000元,原告蔡某某诉至法院。主审法官经联系得知原告蔡某某刚从西宁回互助,因疫情防控管制,无法到庭诉讼,主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成功通过微信调解平台调解该案。

民和法院:网上法庭来助力 防疫审判两不误

10月25日,随着法官的法槌敲响,民和法院法官在互联网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原告居住在兰州,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风险地区,因此无法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开庭,为了避免案件拖延,主审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审判的方式进行“网上开庭”。庭审时,审判员通过庭审系统、原告代理律师通过手机APP同时登陆互联网法庭。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双方代理律师和庭审笔录的画面。虽然原告不出现在庭审现场,但是庭审环节一应俱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长主持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条理清晰、节奏井然,顺利地完成了一系列流程,整个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循化法院:隔空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不停步

近日,循化法院依照该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安排,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成功调解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使当事人足不出户、案结事了。

2021年3月至6月间,原告杨某卓玛在被告卢学某承包的循化县波浪滩景区从事劳务工作,被告因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原告劳务工资9155元至今,经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2021年7月21日,被告李某以5000元价格从原告马某处赊购苹果手机一部,约定同年8月16日、9月16日分期付清并出具欠条,后因被告未按时付款,原告遂诉至本院。鉴于两案争议不大,主审法官立足“不流动、少聚集、防传染、办实事”的工作原则,在充分了解案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微信平台,耐心聆听当事人倾诉,悉心分析案情,向双方阐明法理,促使双方形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并将调解书以邮寄方式送达,至此,两起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化隆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微信调解诉讼结

正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化隆法院秉承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送达、隔空调解等方式,两日成功调解四件民商事纠纷。就四件民商事纠纷,该院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等送达方式送达新收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并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化隆法院将根据《青海法院疫情期间庭审、调解应急保障方案》要求,加大对具备条件的案件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及移动微法院等方式“隔空审案”的力度, 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确保圆满完成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任务。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