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民主评选,确定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四级调研员葛恒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沟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哈承平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7日-8月23日)。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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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