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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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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东中院  发布时间:2021-05-27 16:21:03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法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司法便民措施。

一、党员先锋挺在前

建立“急难愁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职能,午休期间由党员轮流值班,为有急难事的当事人开通“急难事特快通道”,由值班党员直接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

二、登记立案不拖延

由分管院领导督办、法官承办、监察跟办,坚决杜绝案件久审不决、久拖不执。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等诉讼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对拖延、拒不立案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于符合现场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好立案手续。

三、“只跑一次”全搞定

制定要素式补充材料通知书,对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加强诉讼引导,帮助当事人一次性办理缴费退费,一次性查询案件信息,一次性联系法官及助理。统一全市法院立案受理、诉讼费用收取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家诉讼服务中心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温暖服务显温情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角,为当事人提供热水、一次性纸杯,书写台放置老花镜、纸、笔等;设立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诉讼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指导诉讼立案,提供必要便捷立案保障设备。

五、司法救助暖民心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人员(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准予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并积极联系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六、送法上门解民忧

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组织法院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尤其是针对提升未成人年、老年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举办一系列法律讲座等,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七、多措并举防诈骗

严厉依法打击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网络诈骗,及时通过多渠道公布典型案例。组织干警下沉一线,进社区、乡村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八、分调裁审推改革

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

九、巡回审判到家门

推行巡回审判,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努力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结合法律、道德、情理、风俗对现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输送可以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智慧法院促便利

综合运用融平台、电子卷宗系统、青海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APP等信息化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对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司法确认,让在不同地区的当事人可以远程线上参与庭审活动,减少司法诉累,切身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十一、执行过程全公开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智慧执行APP,实行执行全程公开,公开启动执行程序的情况;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情况;公开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变价过程;公开执行中止的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开终结执行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等,使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十二、申诉信访快处理

认真做好群众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群众申诉和来信来访,要做到有信必复,逐件登记,认真处理,并在5日内函复来信人。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