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1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一行到海东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积珍,海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陪同调研。
张泽军院长先后实地察看了平安区平安法庭、乐都区高庙法庭、民和县川口法庭、循化县街子法庭等,详细了解人民法庭基本情况、受理案件类型、审判质效、信息化建设、人民陪审员以及参与诉源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并在化隆法院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海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就从派出法庭基本情况、人员配备、案件办理、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张泽军院长对海东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特别是对打造专业法庭、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张泽军院长强调,人民法庭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排头兵,要认识到人民法庭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部门,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利益始终放在最高位置,做到公正司法,坚守公平正义。
一是打官司就是打当事人的人生,必须换位思考。法官每天在办案,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打一起官司,有可能一起官司决定一辈子人生走向,我们审理案件时要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劝导工作,执行时要及时履行到位,只有交换位置、将心比心,体验当事人的感受,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既要解决案件的法结,又要化解群众的心结。二是审判服务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必须注重调解。“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要妥善审理家事案件,特别是涉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既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结合实际就地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改进方法。无论过去马背法庭,还是现在车载法庭,主要体现了抬起衙门就群众,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坐岗办案只会加重老百姓负担,把巡回办案落到实处。借助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力量,协助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四是裁判文书书写关乎法院形象,必须慎之又慎。裁判文书是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文字载体,是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的依据。要用当事人看得明白的语言,从法理情的角度加强释法说理,同时要确保裁判文书的文字、数据、标点符号表述准确无误。五是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矛盾和问题也不是停滞不前,必须守正创新。我们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要随时代不断创新,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守正创新,要在宪法法律、政策法规、司法解释范围内守正创新,要结合青海的省情守正创新,要在法理情相结合方面守正创新,要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真正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吴海燕院长表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张泽军院长指示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和张泽军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及省高院《十条措施》,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强力推进法院整体工作迈向新台阶,力争海东法院各项指标在全省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