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海东中院召开2021年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会议暨全市法院核心数据通报会。会上,马文祥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2021年第一季度核心数据情况;陈有强专委通报了2020年全省法院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全省法院2020年电子诉讼案件应用占比排名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司法公开情况,全市法院2021年第一季度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情况;马丽华专委通报了全省法院2020年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法院院长就如何做好审判管理工作,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作了表态发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出席并讲话。
下午召开2021年第二次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会议暨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分析研判会。会上,对每一个长期未结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办理情况及未结案原因做了汇报,资深法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会诊,马文祥副院长确定了化解路线图。
会议指出,从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案件核心数据情况看,审判执行工作呈现“新收、结案与未结数同比上升”的总体态势。全市法院结收比为0.65,相比去年同期下降0.0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8.8天,同比减少1.6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7.46%,较同期上升2.98个百分点;改判率为15.38%,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发回重审26件,发重率为15.38%,较去年同期上升8.4个百分点;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为31件。
会议强调,审判质效指标在审判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反映和衡量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和基本依据,要根据新的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发扬勇攀高峰的精神,认真对照分析2021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指标数据,进找准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对策措施,切实扭转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落后的状况。要善于运用通报数据抓管理,院庭长借助核心指标数据,采取对比的方法,认真解读数据信息,对落后的指标务必进行分解,“揭开面纱”进行到案到人的排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预定的计划。
会议要求,院庭长要在核心指标数据上动脑筋、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务实效,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要强化对“四类案件”动态管理和审判流程的“静默式”监管,严格规范院庭长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等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审限审批。要严格控制全市法院委托鉴定、评估、庭外和解期间,以及管辖权异议、公告送达等期间的管理,防止发生隐形超审限现象。要通过办案系统及时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从立案、分案、送达、庭室、合议、宣判、执行到结案、归档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管理,及时通报均衡结案情况、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未决案件情况,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情况,提高审判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要狠抓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工作,将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对发改原因、证据采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结果、审理程序等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法官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