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以《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的暂行办法》为指引,以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为导向,以激发自查自纠内生动力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促进教育整顿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案件。
以学习教育促自查自纠。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印发查纠整改环节学习安排,下发学习计划,把学习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4次,领导小组学习会议4次,支部学习会3次,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开展知识测试2场,观看纪录片3次,持续推进“五项教育”,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的最新会议、文件精神及政策导向,引导干警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以政策宣讲促自查自纠。聚焦“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教育整顿推进会、3次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暨思想发动会,深入学习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暂行办法、政策问答和“三个规定”及党章党规党纪中关于主动投案的界限、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相关规定。中心组先后4次围绕“党纪、案例、政策”召开学习会,各庭室也反复宣讲解读政策,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讲透,让干警知悉政策边界,消除思想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
以领导带头促自查自纠。始终紧盯院庭长这一“关键少数”,党组书记、院长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抓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当好主动说明问题的表率,实事求是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撰写个人自查材料,带头引领自查,消除干警顾虑。院庭长、法官围绕“六大顽瘴痼疾”认真开展自查,以自查报告的形式说明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庭长及干警逐一对照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发挥院庭长在自查自纠中的“头雁”引领效应。
以谈心谈话促自查自纠。坚持将思想发动摆在首位,由谈话人向被谈话人宣讲学习政策规定,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法官谈心谈话26人次,班子成员相互间谈话20人次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庭室领导与部门干警间、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谈话127人次,做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无遗漏。
以家属助廉促自查自纠。发放《致全体干警及其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100份,将政策解读材料与《干警八小时外责任书》送达每一名干警家属,给全院干警及其家属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相关政策,促使干警与家属共同研读政策,与家属签订助纪助廉承诺书90份,引导干警家属全力支持、配合教育整顿工作,切实筑牢家庭助廉防线。
以案件评查促自查自纠。根据案件类型和查处的重点方面,成立案件线索查办工作专班,专班下设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清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违纪违法线索核查等工作组,组织开展刑事、民事、执行、行政案件自查自评和交叉评查,收集干警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做到专人专责,按照“一类问题、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本台账、一抓到底”“六个一”工作法,扎实推进查纠整改工作。
以外围调查促自查自纠。坚持内外结合,把深挖彻查顽瘴痼疾作为必查内容和主攻方向,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致函有关单位等形式,针对“六大顽瘴痼疾”整治中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及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充分发挥查纠整改联动协作机制,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开展外围调查促进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