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依法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用“现金分配+以羊抵债”的方式,及时高效地帮16名农户要回了18余万元欠款。
2020年,王某向马某等16名农户收购玉米秸秆用于青贮饲料,约定马某等人将耕地的玉米秸秆出售给王某,价款共计183859元。马某等人交付玉米秸秆后,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欠玉米秸秆款,马某等16名农户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王某与16名原告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货款。时至年底,被告人王某仍不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16名农户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发起了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案款后,立即展开多方调查,找到王某依法将其拘留。被拘留后的王某主动报告了法院还未掌握的财产情况,并表示愿意用自己的五十多只西藏绵羊抵偿一部分债务。执行法官随即与马某等16名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人均表示赞同这个“现金分配+以羊抵债”的执行方案。
为了保证每只羊的定价能做到公平公正,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执行法官邀请牲畜交易市场的交易员,以羊的品相估算并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后,按照执行案款的比例合理分配现金和羊,16名农户均得到一部分现金和数量不等的羊,快速高效地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司法工作者不仅要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还需要结合丰富的社会经验,才能达到了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该案的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执行法官深入实际了解案情,通过法理情理相结合的人性化办案方式,保护了弱势群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