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云,窥一斑而知全豹,一个人的修养就蕴藏在一言一行之中,是人性最真实的体现。这次我想改变以往的方式,用两个我印象非常深刻小故事讲讲工作中的王正刚同志。
故事一,前往甘肃会宁异地执行案件。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郭某拖欠申请人劳务费四万多元。立案后,郭某多次规避执行,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手段也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最终该案只能以终本方式结案。案虽结但事未了,没有帮农民工追回血汗钱,这件事始终让王正刚如鲠在喉。在此后的外出执行中,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前往被执行人可能藏身的地方查看情况,随时和申请人沟通案件的最新进展。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次和申请人的沟通中,王正刚了解到郭某在甘肃会宁法院有诉讼案件,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后立即和同事们前往会宁法院了解情况,在当地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最终将郭某控制。迫于法律威严,郭某当场将全部案件款交付给了申请人。案件只要有小小的进展,对于执行干警来说都是莫大的惊喜,因为我们不忍面对申请人失望的眼神,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怀疑,虽然很多工作,我们已经非常努力了。在当晚的“卧谈会”,我讲出了我的疑问,虽然当事人提供了基本线索,但是到底可不可靠,谁也没有把握,况且路途遥远,如果线索不准确,岂不是我们白忙活了吗?王正刚给我回复的一句话让我至今印象深刻,他说有的案子没有财产线索,确实是没办法,只能终本,但是只要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线索,即使再苦再难,我们也要穷尽一切手段执行,因为这就是法律人的良心,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故事二,一起刑事涉财产刑执行的案件。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案件转到执行局后,王正刚立即开始走访调查,在依法给当事人的家属送达法律文书时,王正刚同志讲明了来意并耐心地给被执行人的母亲做释法说理工作,然而被执行人家属对于执行人员的到来表示强烈不满,始终有对抗情绪,拒绝执行干警入户,也拒绝任何形式的对话。这种与被执行人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直接将法律文书留置并取证,程序完全合法,但是案子却并不能真正得到解决。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孩子年龄还小,自己身处狱中并无履行能力,如果将其拉入黑名单,确实会伤及无辜,但如果案子没有进展的话,这又是符合规定且必须采取执行措施。
为了能让被执行人的家属既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代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又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王正刚同志却另辟蹊径,将工作的突破口放在了村主任身上,一行人便前往村委会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用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的语言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最终村主任主动承担起了普法宣传员,做通了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在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罚金顺利执行到位。回来的路上,聊起这个案件时,王正刚说,现在农村年轻人很多都外出打工了,留下来的很多都是老人、孩子,很多人都是文盲,不懂法律,但他们民风淳朴,只要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很多家庭只要有能力,基本都会尽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何达到有效沟通,村干部就是我们有效沟通的桥梁。村干部一般都是本村比较有威信的人来担任,很多工作我们做不通,但是我们只要转换一下思路,做通他们的工作,有时候确实能够达到预想不到的效果,这就是农村的实际情况。
王正刚还说,执行阶段的权力很大,自由裁量权也很大,对当事人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有句诗说得好“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然而在整个审判执行工作中,执行员是最先感知到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获得感指数”群体,所以我们的执行水平、执行态度是群众对司法服务最直接的感受。每一种强制措施都有其对应的最理想的适用场景,如果我们把握不当,有些不可逆的后果可能对当事人带来沉重的灾难,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并不是最合理的选择。尤其是在执行工作中,在严格依法执行的框架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如果我们能经常换位思考,那么很多工作开展起来,总能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而我们也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执行的故事有很多,执行的路途也很艰苦。很多时候,都需要驱车来回奔波执行案件。一整天的舟车劳动很辛苦,很多执行干警在返程路上不知不觉躺在座位上睡着了,东倒西歪,窘态百出,但这就是执行干警的真实写照。如果想知道这一天执行的收获如何?其实什么也不要问,也不用讲,答案都写在他们的熟睡脸庞上,那种喜悦只有执行人才能够体会得到。如果上早班的你碰见执行干警蓬头垢面,请不要急着笑他们,有可能是前一天晚上,他们在轮流看守已经采取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彻夜未眠,来不及整理自己的仪容。
作为刚进入执行队伍的法律小白,我自知法学理论很丰满,但司法实践很苍白,对于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很好奇,也喜欢思考,对于比较复杂的实践问题总是尝试着用法律手段、法学思维的方式尝试着去解决。对于执行领域比较复杂的“人情世故”,法学教材上并没有回答这一问题,但这却是一个合格的执行人应当具备的“内功”,而这些“内功”,正是得益于像王正刚一样的前辈们悉心指导,我们新进的执行干警正才能不断成长壮大。
王正刚同志说的“法律人的良心”、“换位思考”这两句话,印刻在了我的心里,不断发酵,带给我深深地思考,也成为了我自己的职业操守。为什么王正刚同志能够做到“换位思考,法律良心”?这还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密切关系。从乡镇干部到执行干警,再到法官助理,这一路走来,他做到了和普通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在执行工作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使司法执行工作充满人间温情。他是新时代“人民情怀”理念在基层干警真实的写照、优秀代表。也让我想起了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地方座谈会上引用的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此联以浅显的语言揭示了官民关系,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新时代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的鱼水关系。王正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情,用青春与热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执行战线的每一个日夜,他都用敢于直面困难的勇气和勇于担当重任的魄力,迎接着工作中一个又一个挑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院干警应有的为民情怀,在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光辉形象,也为刚进入执行岗位的年轻干警树立了踏踏实实干工作的“领路人”、值得信赖的“老大哥”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