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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解心结 善意执行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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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安法院 苟娜娜  发布时间:2021-04-07 09:53:56 打印 字号: | |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活动促执行,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以审判执行工作彰显活动取得的成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2020年7月20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安某与祁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法院调解的第三项: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平安区的房屋归祁某所有,该房屋贷款由祁某负责偿还。祁某给付安某该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款6万元。祁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先行给付安某2万元后,祁某担心全额支付后安某拒不交付房屋,安某担心交付房屋后拿不到尾款,双方多有争执,僵持不下。无奈之下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强制安某搬出该房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安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安某以申请执行人祁某未支付4万元房屋增值部分补偿款为由,拒绝搬出房屋,并以自己无任何存款为由拒绝支付执行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综合考量执行期限、离婚案件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平稳腾退房屋等因素,未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耐心析理释法,劝说被执行人在房屋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搬离,善意提醒被执行人搬迁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在法官的人文关心下,双方打开了心结,达成谅解。在3月25日,安某将房屋交付给祁某,祁某向安某履行剩余的4万元房屋补偿款。交付过程中,执行干警引导双方当事人清查房屋设施、物品、水电物业等费用,确保双方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交付。本案执行完毕。

强制执行腾退房屋案件,在执行案件中最容易引起双方情绪对立。此案的顺利执结,为本院执行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同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安区人民法院将狠抓执行工作质效,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文明执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