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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为民初心 擘画司法护航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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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恒美  发布时间:2021-04-07 09:18:21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海东中院诉裁团队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把 “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深耕诉源治理,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擘画司法护航生动篇章。

 随着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兴起,物业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呈逐年攀升趋势,主要表现在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但求助无门,往往选择用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表示抗议,物业公司在催缴无果、难以支撑的情况下便诉至法院。早在2016年5月,青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东工业园区高铁新区(二期)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对委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2018年6月21日,该公司与“某餐厅”朱某对海东高铁新区F1小区8号楼、9号楼商铺,建筑面积1714.54㎡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了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均进行了约定。因物业管理服务上发生分歧,朱某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作出朱某给付物业服务费86204.3元判决后,朱某以该公司未尽维修管理之责等为由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海东中院诉裁团队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和一名业主的合同纠纷,若不能在源头上和平处理解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乃至群体性案件。为了打开双方矛盾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查明事实、分清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在法庭上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释法明理,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最终达成朱某在今年6月30日前付清76204.3元物业服务费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海东中院速裁团队在力争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行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今年第一季度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0件,审结71件。今后,将持续打造速裁精神,争分夺秒忙结案,守正创新提质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速裁团队办案的速度与激情。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