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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不摘”,助力春耕生产
----海东中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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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永发  发布时间:2021-03-31 17:10:23 打印 字号: | |

 

早春三月,春寒料峭,乍暖还寒。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四个不摘”要求,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3月30日,海东中院组织干警赴化隆县初麻乡安关村和乐都区达拉乡泉洼村为两个联点帮扶贫困村200余户村民送去春耕备耕急需化肥10.2吨,价值30000元。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联点村的联系沟通,为村民提供援助与服务,助力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