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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纪律观念 保持优良作风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教育整顿

暨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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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桂馨  发布时间:2021-03-25 15:31: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有效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全体干警达到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的目的,海东法院开启“夜读模式”,于3月23日晚6点,利用晚间一个半小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文祥同志主持并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陈有强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毛主席“延安整风”论著——《改造我们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全院干警集中观看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综述专题片》。

会上,马文祥副院长指出,《改造我们的学习》和《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是毛主席"延安整风"运动的三篇论著,这些著作深刻揭示了延安整风时期我党在党风、学风、文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天的学习内容很符合我们现在的实际,我们对相关条例准则及论著的学习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在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明确自己的职责,践行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改变作风,抓好各项工作。首先,我们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学习的目的,深入分析、认真思考学习内容的历史背景和对我们当前工作的指导作用,记好学习笔记。二要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入脑入心。三要,《纪律处分条例》和《改造我们的学习》对下一步查找问题指引了方向,我们加强对照检查,要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

马文祥副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二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纪法规。三要认清自己的初心,明确自己的责任,始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比追究”,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四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善于联系实际,真正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扎实推动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

干警们专注听、认真记,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干警一定要保持“谦虚谨慎”、“扎实学习”的态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深入钻研,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享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