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审务督察情况的通报》及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平安区人民法院督查室联合综合办公室于2021年3月18日再次对机关及派出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干警安全教育培训、安检设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枪支弹药及警戒器具、警车管理、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结合2月5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检查时提出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院机关及派出法庭司法警察均能按照安全检查的规定熟练操作,逢人必检、逢检必测体温并登记,安全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自疫情开始至今,办公楼每日进行三次消毒作业。枪支弹药、警戒器具均能安全妥善管理,公务用车及警车严格执行派车制度,逐级审批备案,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押解囚犯的专用囚车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完毕。法院、法庭安检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楼道、档案室均已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标识。对于监控留存的死角,正在进行整改工作。
督查室李有福主任在检查中强调: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警要加强安保警示教育的学习,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将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2、严肃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3、严格监督检查,强化纪律保障。督查室及综合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安保工作检查,对脱离岗位、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