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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环资庭祁庭长一行来

海东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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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冶海玲  发布时间:2021-03-04 16:51:09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祁得春一行到海东中院调研并指导工作,马丽华专委,民一庭、民二庭全体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座谈调研会议。

    会上,祁庭长一行与参会人员,就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判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祁庭长等人首先就省高院审理的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上诉案中存在的问题向大家进行了说明。此后,尚海英法官就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如何理解和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了解读。索晓春法官结合我院审理的上诉到省高院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物抵债、抵押行为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讲解。祁庭长强调在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重点是案外人主张的民事权益的审查,如所有权、共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权利的审查,还要注意对案外人享有的债权的审查;他指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十分注重案件基础法律关系真实性的审查,要通过对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权利的比对,判断哪一方的权利更应受到保护,从而公平公正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研会议最后,我院参加调研会议的法官还就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及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和祁庭长一行进行了交流。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