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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力调解合同继续履行互助法院调解一起4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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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互助法院 郭士坤  发布时间:2021-02-20 15:45:44 打印 字号: | |


24日,互助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调处了原告江苏某公司西宁分公司与被告青海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起诉标的400多万元,经过诉前保全、委托鉴定等程序,在法官组织双方进行核算和多次调解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201866日,原、被告签订《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条款》,原告承建被告位于互助县塘川镇的6个车间、综合楼、研发楼及锅炉房的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及应急照明系统等。随后,被告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完成的工程量及是否达到付款条件有争议,同年88日原告停止施工,厂房处于空置状态无法投入使用。同年121日,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03万余元。

庭前,主审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争议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20201210日,原告申请司法鉴定,但由于鉴定费用较高,双方均不愿意交纳鉴定费,委托鉴定被退回。随后,主审法官又联系双方的工程师和预算员对工程量和造价进行核算。最终,经过反复调解并释明利害关系,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自愿达成补充协议。 

至此,争议半年之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使厂房尽快投入使用,有效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