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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第三支部组织全员学习新诉讼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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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晓辉  发布时间:2021-02-19 08:48:3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农历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如期举行业务学习会,这次学习会将集中利用三天时间组织刑事审判庭的全体党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学习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主管副院长马文祥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支部学习会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堪称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内容最为丰富的司法解释。支部学习主要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庭审中心地位、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做好监察法与诉讼法的衔接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等修改的亮点、难点进行认真学习,会议就修改和与其他法律穿插交集的回避情形、审判组织、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继续强制措施决定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 “两金”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研讨。

学习讨论中,马文祥同志表示,刑事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对照新旧法条认真进行学习。要端正学习态度,边学习、边讨论、边交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妥善处理新旧法实施的衔接和过渡问题,准确把握修改内容,确保全体刑事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全面掌握解释内容、准确领会解释精神、正确执行解释规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以新刑诉法解释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不忘初心使命,努力提高个人办案素质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