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北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00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何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素来不合。2020年5月,被告何某的丈夫裴某因琐事与原告发生争执,并将原告的摩托车踢翻在地,后被告何某到达现场,将原告李某某殴打致伤。原告受伤后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13331.76元。后原告报案,北山派出所对被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出院后经北山派出所调解未果,原告遂向北山法庭提起诉讼。
开庭当日,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