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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审判工作,提升办案能力
海东中院开展新聘用书记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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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小花  发布时间:2021-01-15 15:45:23 打印 字号: | |

书记员是辅助法官办案的重要成员,其工作质量对法官办案质效和网上同步办案规范性有重要影响,为提高新聘用书记员的整体信息化应用能力,1月12日,审管办开展了为期一天的新聘用书记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

上午培训内容涵盖了工作平台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Cocall、办公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注意完善个人电话号码)、公文系统文件检索、流程申请、图片人名章使用及类案检索系统;办案系统中重点演示讲解了立案阶段: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及涉及电子签名部分;指导当事人下载安装移动微法院、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联系当事人、网上缴费、个人签名、文书签收、文书送达,办案阶段:个人信息维护、预定法庭、不直播审批、“两号查漏补缺”、文书智能编写、文书同步生成设置、制作程序性文书及电子送达、备考表系统内生成并签名、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内部材料实时生成与外部材料节点上传)、电子卷宗挂接、结案报批等;类案系统:北大法宝、法制罗盘、法律资源服务、法信、中国裁判文书网、类案智能推送、诉讼风险评估、量刑智能辅助;司法大数据:案件质效数据平台、智能报表平台查看数据、司法统计系统查看与导出数据、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查看数据及录入信息、掌握五大板块、71项指标、天眼查。

下午法庭现场培训阶段:数字法庭设备开启、庭审系统登录、开庭、证据展示、休庭、闭庭、异地开庭、系列案开庭与合并审理区别及预订等。

经过此次培训,使得新聘用书记员对信息化应用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和质的提升,同时在培训中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化被动为主动,多学多问;二是发现系统问题及时反映,随时处理;三是卷宗同步生成,防止补传;四是庭审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开庭提前预定,提升庭审质量。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