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高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高庙法庭作为乐都法院重点打造的家事审判法庭,调解结案的首例离婚案件。
原告胡某霞与被告胡某童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05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被告入赘原告家中生活,婚后育有两女。因原告胡某霞系四级智力残疾人,双方缺乏交流,被告胡某童常年在外打工,夫妻双方分居长达三年之久。鉴于双方难以共同生活,原告胡某霞便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考虑到本案是家事类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原告代理人和被告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对原告代理人、被告就抚养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结合他们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针对高庙法庭受理婚姻案件数量较多的实际,乐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在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类型、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努力打造专业法庭和特色法庭,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向人民法庭延伸,将高庙法庭打造为家事审判示范点,创新工作机制,积累工作经验,切实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