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要闻
平安区人民法院
巡回开庭进乡镇 普法宣传暖人心
分享到:
作者:谭召君  发布时间:2020-11-24 16:43:56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1月18日,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按照周强院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选取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将法庭搬到了平安区石灰窑乡下河滩村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开庭。 

原告刘某系甘肃省定西市人,是种植当归等中药材的农户,其与被告顾某一直有生意往来,2019年3月,双方口头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6千斤当归苗,单价每斤3.5元,总价值21000元。同年3月23日,原告将6千斤当归苗运送至被告家中,被告于当日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9年6月23日支付10000元、剩余苗款于2019年10月1日之前付清;该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索要,被告至今未付;2020年10月,原告诉至平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当归苗款21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身患重疾在家中休养,到法庭参加诉讼确有困难,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我庭决定到被告所在的村开庭审理此案,也让当地百姓零距离旁听庭审过程,该案件经过法庭陈述、当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于2021年2月20日前给付原告当归苗款18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当归苗款3000元;至此,一起纠纷得以化解,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巡回就地开庭,下河滩村部分村民也前来进行了旁听,法官当着群众的面给双方当事人做了调解工作,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此案的调解解决,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安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干净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新平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