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中院速裁审判团队成功调处了一起涉残疾人排除妨害纠纷案,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采取带卷入户、现场办案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诉讼服务,彰显司法温情。
郭某某系互助土族自治县一位双目失明多年的残疾人,三十年前,因村里通电,郭某某家周围道路狭窄,经协商互助县供电局将电杆栽在了郭某某家里。2018年,郭某某准备在家里修建房屋,但家里的电杆影响其盖房,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此后两年多时间里,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十几次,并进行了调解,但该矛盾纠纷一直未能解决。
2020年初,郭某某向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互助县供电局排除妨害,将电杆迁出,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其起诉,郭某某不服,向海东中院提起上诉。海东中院速裁审判团队考虑到郭某某行动不便,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两次专程前往郭某某家中查看现场,并当场召集互助县供电局、当地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解,经耐心细致调解,仅用15天时间,就使郭某某与互助县供电局、当地镇政府达成了调解协议,互助县供电局承诺在2021年5月5日前将电杆从郭某某家中迁出,至此,困扰郭某某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