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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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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洪霞  发布时间:2020-09-17 18:12:21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等违规违纪行为,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9月14日,海东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动员部署海东中院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主持,院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程旭文院长传达学习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部门责任、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17年制定出台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肃纪律作风“四个不准”的规定》,2018年对两级法院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2019年两级法院就是否违法党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是否违反财务制度,进行深挖细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司法作风明显改善。但虚报冒领出差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没有彻底根治。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中央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最高院部署和省法院工作安排,坚决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二要突出重点任务,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监察室要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要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内容重点和相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干警,尤其讲明政策、讲清道理,切实将专项整治的实质意义融入到干警的思想深处。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刮骨疗毒的举措、以务实的作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三要统筹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部门要结合“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干净担当”审判执行规范化提升年主题教育活动,以抓铁有痕、踏实留印的力度,狠抓落实,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落实到审判执行各方面各岗位各环节,努力实现理想信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整顿成效,推动审判质效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