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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一“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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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军  发布时间:2020-09-10 17:08:08 打印 字号: |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规避执行,必将严惩。近日,循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马某某系列执行案件时,对一直躲避抗拒执行的马某某处以十五日拘留。

2019年,申请人更某某等四人分别申请马某某偿还民间借贷等案款265561.12元,经执行马某某履行了3200元,后因马某某却无可供执行财产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4月,原告包某某诉被告马某某的买卖合同一案调解书生效后,马某某分文未付,包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马某某手机一直关机,执行干警向其家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缴款通知书后,并嘱咐家人转告被执行人尽快与法院联系,但被执行人知悉后置若罔闻,仍规避执行。鉴于被执行人马某某涉案较多,长期躲避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执行干警查寻其下落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予十五日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体现着国家法律的威严,任何义务人拒不履行,规避执行,必将受到惩治。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