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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军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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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慧洁  发布时间:2020-08-27 14:51:01 打印 字号: | |

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继201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后,近日,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执行局王军同志又被评为个人三等功。

近年来,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为继续巩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成果,以“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学习强素质,廉洁务实树形象,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使执行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王军同志自2015年1月调入执行局工作,在岗位上奋斗的五年时间里,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思想,不松懈、不懈怠;时刻提醒自己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教训,加强自我约束,有突发事件及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时,从不掉队,积极参与。自参加工作以来曾多次荣获海东地区先进工作者、平安法院优秀书记员及先进工作者、平安法院重大案件突出成绩贡献奖及全区优秀公务员。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三年里,王军同志及同事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全局执行质效每年在全市排名第一,王军同志的各项个人考核数据也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