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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法院
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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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崇云  发布时间:2020-08-27 09:24:17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县委常委会专题(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星发明院长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建军和代省长信长星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县委常委会专题(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吸取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深刻教训,牢记王建军书记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三问”,提高站位抓落实,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要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对标对齐,进一步深化对“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重大要求的认识,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加快推进生态民和建设中践行使命和担当。将绿色环保理念贯彻到执法办案当中,同环保领域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高度出发,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贯彻“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理念,在全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和谐家园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