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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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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印梅  发布时间:2020-08-26 10:45:11 打印 字号: | |

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邻里关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个微笑,一句问候,都传递着相互的尊重,体现的是一种和谐。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双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因相邻关系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原告汪某明与被告汪某生原本是友好和睦的邻里关系,但是因被告汪某生侵占了原告汪某明自留地的宅院围墙,导致其生活不便,对其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到法庭。

双树法庭在收到案件以后,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为了不伤害两家人之间的和气,及时通知被告到庭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汪某明拆除建在被告汪某生宅基地东墙边的厕所,被告汪某生拆除宅基地南墙整体往北移60公分,在确保不会造成影响的情况下,重新修建南墙。

最终,一起因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