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受理并调解处理七起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培训班停课退费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共涉标的12642元。
2020年寒假期间,原告焦某某、李某某、胡某某等七名原告给孩子在被告青海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了英语、数学、物理等科目的培训,约定上课时间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28日。春节前培训了7天,春节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至今一直未能开课。由于被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也一直没有退还培训费。因该案由于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法官综合考量因疫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并充分考虑到培训机构的资金压力和运营困难,积极协调当事人核算课时,对剩余培训费进行赔付,并协调给予一段时间的缓冲期。最终,被告法定代表人毛某某同意三个月内退还七名原告培训费用共计12642元,即降低了原告因疫情造成的损失,也避免被告陷入经营困境,为其顺利复工复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