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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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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书玲  发布时间:2020-08-03 16:43:10 打印 字号: | |

7月31日,海东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研讨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永清主持会议,在家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及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从思想和行动上正本清源筑牢防线。

会上,5名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等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思想展开讨论辨析,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展示了法院干警坚定的政治立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在党的领导、接受监督、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等七个方面,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指导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田永清就此次研讨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就是在党的绝对、统一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客观公正、司法公开、多元化解,从而保障国泰民安、公平正义。二是要坚定“制度自信”。较之西方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制度立足自身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待,具有中国特色。三是要秉公执法,廉洁司法。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始终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综合利用多种媒体在当事人、服务对象及老百姓中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自觉维护司法尊严,树牢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