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正刚,是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执行员,也是一名中共党员。对于学理科出生的我来说,从事执行工作,一切要从零做起。6年的执行生涯里,我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尽全力抒写着我人生中的精彩篇章。
时光回到2014年,我初次前往巴州镇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当我身着警服、带着警帽到达现场,看到申请执行人期盼的眼神时,心里瞬间觉得这个职业的神圣而伟大。当一个职业镶上神圣与伟大的光环,唯一要做的,便是倾心付出。初次办案,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狡猾的被执行人踪迹难寻,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我便深入村里挨家挨户走访、反复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调查的深入,被执行人终于浮出水面,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办理的第一个执行案件也画上了句号,虽称不上完美,但也收获颇多。
办案就像做一道复杂的数学运算题,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更要善于运用逻辑思维和逆向思维,需要更多的耐心。那段时间,我深深觉得,要做好一名合格的执行员,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心中有了目标和方向,工作的干劲也愈发十足。白天忙于办案,夜晚勤于“充电”,时间的沉淀和岁月的淬炼,让我更加热爱执行这个职业。
后来,我办理了一起影响较大的苗木损害赔偿纠纷案,让我对执行员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由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特殊,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考验着一名执行员的综合素质。这起苗木损害赔偿纠纷案,就发生在平日里和睦相处的一对邻居身上。被申请人无意间烧毁了执行申请人价值30余万元且即将出售的苗木,但被申请人家境困难,无力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迟迟得不到赔偿,便多次申请强制执行,邻里关系越闹越僵。我深知,在基层处理复杂的民事纠纷,不仅需要法律的权威,更需要当地村组织的力量。我便打破常规的执行方式,积极走访当地村委会和村民,认真分析案发原因,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法律风险,再三劝说,在不懈的努力和村“两委”的协调帮助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放弃了部分案件款,并同意被申请人分期履行赔偿义务。案件的公正处理,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两家化干戈为玉帛,恢复了正常的邻里关系,一场潜在的,更深层次的矛盾也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执行员不只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使命,自从做执行员的第一天起,我就认为工作中只有做到认真细致、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才能对得起“执行员”这个称呼,才能对得起“执行”这一使命。要想干好执行工作,就要不断地奉献与付出。为了案件能及时了结,我时常加班加点,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发挥团队力量,服从指挥、听众安排,从不喊累诉苦,不怕危险地全力以赴完成任务。6年来,为了顺利执结案件我到过省内外的许多地方,远至西藏、山东,省内的格尔木、诺木洪更是常去。在外奔波的频率高,把家留给妻子一人照顾,遇到妻子上夜班,就把还在上小学的孩子送到亲戚家代管。对于家庭和孩子的愧疚越来越多,但只能默默深藏在心中继续工作。西藏、山东的两起案子都牵扯到农民工的“工钱”。尤其是在前往西藏的路上,我开始缺氧、头晕,身体不适但一路忍着到达西藏后,顾不上休息便立即走访相关部门和被执行人,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这起拖了很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后,才放心的休息了一天。前往山东办案时,同样也克服了异地办案时语言交流不便、环境陌生被执行人难寻等困难,及时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农民工工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数据便是最好的佐证。近6年来,我共办理案件689件(待执案件60件),特别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面对高强度的执行工作,始终以大局为重,紧紧依靠团队力量,认真宣传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释法析理,所办案件均得到局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因为在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2020年,我荣获个人三等功,往年也多次获得本院的优秀书记员、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当看到申请执行人得到案件款,发自内心的微笑时,我的内心同样也感到莫大的安慰。每天面对高强度的执行工作,也会让我身心俱疲。但心中装有工作,只要执行有需要,就会马上调适心态,又冲在执行一线。“无愧于心,无愧于每一个申请人是我的工作原则,哪怕前面黑洞洞,我也敢一探究竟”,这便是作为铮铮铁血汉子的我,对执行工作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