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李某与孙某等8人健康权纠纷一案,在互助县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如期开庭。与以往不同的该案的7名被告分别羁押在青海省女子监狱、青海省建新监狱和互助县看守所。
原告李某某家与被告孙某某家系同村村民。 2018 年 8月 10日,被告孙某某,师某某、徐某,安某某、保某某、马某某、陈某某、麻某某,共同在东沟乡昝扎村水库坝面下的树林边将原告致伤。后原告到互助县人民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共花去检查费、住院费用6888.01元。后因七被告涉及刑事案件被判刑,被告孙某某、安某某羁押在互助县看守所,被告保某某、马某某、陈某某、麻某某在青海省建新监狱服刑,被告师某某在青海省女子监狱服刑。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监管场所封闭式管理,拒绝看押人员与外界接触。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理,主审法官决定网络开庭,在技术员的多方沟通、协调下,事先与监狱和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测试打通了隔空审案的通道。庭审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徐某到现场参加诉讼,在押的七名被告通过互联网法庭参与庭审,在线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上传证据材料,在线举证、质证、辩论,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在确保当事人充分享有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并当庭宣判。此次远程庭审速裁庭将“智慧审判”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抓手,融合+线下”庭审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同时还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了法官多地巡回开庭的风险,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年来,互助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网络科学技术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移动微法院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各项工作网上运行工作模式,诉讼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