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在乐都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内,速裁团队适用速裁程序成功化解了原告余某某、何某某等26人诉被告李某才、李某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齐夸乐都法院速裁程序效率高,人民法院为人民。
2012年3月10日,原告余某某等26人将位于寿乐镇阳关沟村的耕地以每亩每年600元的价格租赁给被告李某才、李某林,用于种养殖,约定租期为10年,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2012年至2017年,二被告均按时向原告支付了租赁费。而自2018年起,二被告未支付原告租赁费,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推托不支付,原告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给付原告所欠2018年至2020年的土地租赁费合计12万多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鉴于本案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立案庭庭长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让案件进入民事审判“快车道”。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后,承办法官理清双方的争议焦点,立即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前来法庭进行调解。为了让原告早日拿到土地租赁费,速裁团队利用午休时间,完善了相关诉讼材料。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的激动情绪,一方面提出调解建议,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都作出让步,达成了被告一并赔偿所拖欠原告土地租赁费用及损失的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督促二被告于当日下午将12万元现金送至法院,当即发放给了26名原告。至此,原告所有被拖欠的土地租赁费及损失全部付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乐都法院在实行民商事案件简繁分流、急缓分类的基础上,于2018年成立速裁团队,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纳入速裁程序,缩短诉讼周期,快办快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