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乐都法院干警于6月5日前往乐都区中心广场参与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举办的 “6·5”环境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台、发放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册、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往来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宣传生态环境系列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动员群众支持 、积极参与到保护海东市生态环境行动中,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人次,广泛普及了环保法律知识,提升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参与人员获益良多。
乐都法院作为海东市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基层法院,负责审理海东市涉及各类环境资源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的诉讼案件,同时围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乐都法院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案件的审判力度,强化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功能,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