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互助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和法官助理一行6人到海东中院参加省高院民商事和破产案件的学习调研及庭审观摩。
首先,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对本院商事案件收结案情况、上诉案件发改率及人员配置情况向省高院民商事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并对审理商事和破产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海东中院刘静法官对辖区基层法院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特点进行总结。随后,海东两级法院对破产案件集中管理的优劣势发表各自观点。最后,省高院强文静法官对基层法院提出的违约金、法官释明权、金融借款中违约金、利息复利及罚息是否予以支持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对发重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当日下午,观摩了青海省高院在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通过参加本次调研学习和庭审观摩,对我院今后商事和破产案件的审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虚心学习省高院和海东中院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多措并举补足短板,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工作质效,降低发重改判率。
调研组对互助县法院认真学习调研的态度给以点名表扬。